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

11.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客观记述、民主评议、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的程序,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2.对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当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1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当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综合素质评价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汇总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汇总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则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和诚信教育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章程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电子档案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综合素质评价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计划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选拔模式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

  考试

5.2022年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6.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由考生从中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各语种均含听力考试。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执行。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拟报考有外语面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英语面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面试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92号)中关于面试工作的规定执行,其他语种暂不进行面试。

7.考试时间安排

6月7日 上午:语文;下午:数学;

6月8日 上午:技术(选考);下午:外语(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

6月9日 上午:物理(选考)、思想政治(选考);下午:化学(选考);

6月10日 上午:历史(选考)、生物(选考);下午:地理(选考)。

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和浙江省规定执行。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科均由浙江省自主命题;自主命题的各科考试性质均属全国统考。

8.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严格管理。

9.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人防技防并举,加强监督和检查,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

10.考务管理工作按《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

1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15.各市、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应当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考生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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