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20〕34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现就2020年我省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

   定向培养士官招收工作,在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招收部队和招收高校,分工协同开展具体工作。省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筹划、下达计划、数据审核、考生面试和档案交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考生报名、计划公布、志愿填报、信息提供、投档录取工作;市(州)征兵办公室、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共同负责考生报到、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招收部队主要负责招生面试、学员培养和入伍实习工作;招收高校主要负责招生宣传、面试、录取及学员培养、淘汰和毕业工作;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协助省征兵办公室汇总整理考生信息、组织面试、政策咨询、协调保障招收部队和招收高校人员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全国22所地方高职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1247人(含女士官15人,具体见附件1)。我省2020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已在《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四、招生程序和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甘肃省相关录取政策。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抽组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建立联合办公机制,负责本地区定向培养士官招收的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一)宣传报名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二)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Q段填报高考志愿,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投档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院校专业不足6个的按实际填报)。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当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

   (三)体格检查

   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格检查,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时间为8月6日至9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考生人数、面试等情况确定。具体程序:①确定体检人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体检对象(不足4倍按实际确定),于7月28日前将体检对象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籍、高考报名地、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②通知考生报到。7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考生信息分发至各市(州)征兵办公室;8月1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依据下发名单逐一通知考生,通知内容包括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通知情况应记录备案;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4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各市州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③组织体格检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要会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选定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设置体检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封闭式”体检各项要求,统一使用网络版征兵体检系统,女生体检安排在男生体检结束后组织,各市州开检时间及时上报省征兵办公室。④及时公示结论。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市(州)征兵办公室要在便于群众获取信息的公共场所、主要媒体公示体检、面试合格考生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划片分组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地面试人数在每个市州分别设1-2个考评组,每组3人,面试以招收部队和招收高校为主,兵役机关参加。面试在体检当天一并组织,场地由各军分区(警备区)设置,安排在体检或心理检测地点,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见附件3)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的说明原因。8月4日18时前,各招收部队派3人、各招收高校派1人到兰州君达中山宾馆报到,参加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五)政治考核

   各市(州)体检结束后,要指导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依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治考核,8月20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

   (六)网上公示

   8月21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所有参加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考生名单及结论上报省征兵办公室;8月24日至28日依托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或家长对结论有异议的,市(州)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答复。9月1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公示后的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三项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征兵办公室。9月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合格考生数据提供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结构见附件4)。

   (七)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安排在高职(专科)批Q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上线(高职<专科>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以及省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9月中旬,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9月30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录取考生《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上报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移交招收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八)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五、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应加强培养跟踪,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指导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试行对培养对象按照士兵预备役人员进行编组管理。

   (二)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高校所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要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六、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七、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八、经费保障

   定向培养士官工作中宣传、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等所需经费,从年度兵役征集费中列支,招收工作结束后,由省军区拨付下达。高校办学所需经费、培养对象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体检、面试的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要站在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高度,作为支持和服务改革强军的实际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招收培养任务。

   (二)严格审查考核,确保招收培养质量

   军地有关部门要严把招收审查关,严密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和招生录取,提高培养对象选拔质量。要严把培养考核关,培养对象入校后属地兵役机关要及时组织检疫复查,在校学习期间认真抓好专业学习和技能培养,不合格的及时淘汰。要严把入伍复查关,按照招收条件标准进行复检复审,不合格的不得批准入伍。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随意降低标准造成考生退学或转入普通班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完善工作机制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组织程序复杂,工作环节多,培养时间长,各级各部门要搞好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领导要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避免考生往返跑路。兵役机关要认真履行牵头作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落实。教育、招生部门要利用高考填报志愿有利时机,加大招生政策规定宣传,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要求,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强化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坚决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凡发现收受钱物、索贿受贿等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落实疫情防控,确保参与人员身体健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需申领当天“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和体检。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各单位开展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情况,于10月30日前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甘肃: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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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局,各市(州)人社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院校: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精神,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质量全科医生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面向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甘肃籍农村户口考生,分市(州)招生,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市(州)招生的院校,征集志愿时省内所有甘肃籍农村户口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基本信息以2021年高考报名时采集的资格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采集和审查考生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分解到市(州)。各县(区)招生计划由市(州)卫生健康委、人社局根据人才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调配,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分市(州)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三、录取原则

   (一)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采用“1+1”顺序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分市(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当线上生源不足时,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及天祝县农村户籍考生参照“三区三州”专项政策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分市(州)招生计划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投档原则,首次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及天祝县农村户籍且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

   (二)第一次填报志愿降分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甘肃农村户籍考生征集志愿。甘南州、临夏州及天祝县农村户籍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其他市(州)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可以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模式执行。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须与相应未完成计划的市(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相关政策

   (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录取后,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68号)精神,由学生或其监护人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培养院校报到,并由院校与学生签署培养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和免费教育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解除相应培养和就业关系。

   (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的定向服务单位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为6年。定向医学生在完成本科教育阶段取得毕业资格、履约报到就业后,须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可选择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也可按相关政策提出调动申请或自主选择工作单位。6年服务期满后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根据工作变动按有关规定变更。

   (五)国家鼓励并支持免费本科医学生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给予政策倾斜。一是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工资等相关待遇;二是对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注册为全科医师后,享受我省全科医生的各项优惠政策,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长期扎根乡村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并且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免费医学毕业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三是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优先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五是对服务期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不能正常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须退还在学期间减免的相关费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约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不能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履行服务承诺者,需退还已享受的各种培养培训等费用、缴纳退还总费用2倍的违约金,并根据协议约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68号)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附件: 1.202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2.202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

   就业协议书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甘肃: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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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局,各市(州)人社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院校: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精神,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质量全科医生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面向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甘肃籍农村户口考生,分市(州)招生,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市(州)招生的院校,征集志愿时省内所有甘肃籍农村户口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基本信息以2021年高考报名时采集的资格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采集和审查考生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分解到市(州)。各县(区)招生计划由市(州)卫生健康委、人社局根据人才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调配,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分市(州)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三、录取原则

   (一)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采用“1+1”顺序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分市(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当线上生源不足时,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及天祝县农村户籍考生参照“三区三州”专项政策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分市(州)招生计划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投档原则,首次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及天祝县农村户籍且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

   (二)第一次填报志愿降分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甘肃农村户籍考生征集志愿。甘南州、临夏州及天祝县农村户籍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其他市(州)考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可以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模式执行。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须与相应未完成计划的市(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相关政策

   (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录取后,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68号)精神,由学生或其监护人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培养院校报到,并由院校与学生签署培养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和免费教育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解除相应培养和就业关系。

   (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的定向服务单位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为6年。定向医学生在完成本科教育阶段取得毕业资格、履约报到就业后,须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可选择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也可按相关政策提出调动申请或自主选择工作单位。6年服务期满后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根据工作变动按有关规定变更。

   (五)国家鼓励并支持免费本科医学生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给予政策倾斜。一是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工资等相关待遇;二是对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注册为全科医师后,享受我省全科医生的各项优惠政策,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长期扎根乡村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并且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免费医学毕业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三是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优先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五是对服务期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不能正常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须退还在学期间减免的相关费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约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不能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履行服务承诺者,需退还已享受的各种培养培训等费用、缴纳退还总费用2倍的违约金,并根据协议约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68号)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附件: 1.202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2.2021年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

   就业协议书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甘肃: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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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中心),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凡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33 号) 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规定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工作,并领取《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一)注册报名时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 专项考试实行先注册,再报名,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1月5日 12:00。

   其他项目:注册时间为 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 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20年12月20日12:00后,考生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 查询各院校冬季项目招生简章,2021年1月20日12:00后可查询其他项目招生简章。

   2.考生依据院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 员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 APP”招生系统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生报名确认后志愿不能调整。

   3. 考生应根据报考学校所在考区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 下,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排好报名院校的先后志愿顺序, 录取将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院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4.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

   冬季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其他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 2月28日。

   5.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冬季项目需在2021年1月3日12:00,其他项目需在2021年3月3日12:00之前联系颁证体育部门进行信息更正。

   (三)体育专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招生院校对考生体育专项报名资格审查负全责。招生院 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考生资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考 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及印制试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接收和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考试时间(见附件 1)。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 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专 项考试以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区域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举行。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体育总局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 公布。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至 3月15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文化考试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2021 年甘肃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实施办法》(见附 件 1)的要求执行。

   三、招生院校及专业

   甘肃省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院校及专业:西北师范大学招收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天水师范学院招收运动训练专业。省外招生院校及专业以《管理办法》为准。

   四、录取程序

   (一)招生院校须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录取,并于5月27日前完成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相关招生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的数据上传至体育单招考试系统。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31日前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7月初我省将通过普通高考教育部录取系统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各院校。

   (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 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招生院校及我院网站公示,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ganseea.cn。

   六、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总招生计划。有关院校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提交相应类别的计划。

   七、文化课统考疫情防控要求

   目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 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文化课防疫要求参照《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11号)文件执行,上述方案中要求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加强考生身体健康监测,考生自考前14天开始至考试结束,在校考生每天由学校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在考试前两天,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收集汇总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数据,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按以上渠道每天上报。所有考生由考点负责,签订《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 2)。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自备口罩,并在进入考点及考试过程中佩戴,考试前一天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 纸上随身携带备查(扫码方式见附件3)。“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 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 IgG 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 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 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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