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注册及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学校代码为10036。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简称UIBE)。

第三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经贸部管辖。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

第四条 学校凭借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招生就业处具体执行的三级管理模式,重大事项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向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执行相关决议。

2.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项决策所需信息,拟出本科生招生各项工作方案。

3.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全面、客观地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建立定期向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招生信息的反馈机制;做好信息及时发布、公开公示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组织协调对已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考部门监督、招生就业处落实的工作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录取。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外语类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联招、香港文凭考招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

第十二条 学校除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韩)语、希腊语、波斯语、越南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学校不单独为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三条 投档录取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至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浙江、内蒙古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非平行投档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及《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的有关规定,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5月7日校长办公会批准)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

(4)考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以内,数学、英语成绩突出;

高考报名资格、户籍和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54人左右),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类)名称 非改革省份科类 3+3选考科目要求 3+1+2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 再选
金融学类 文理兼收
经济学类 文理兼收
工商管理类 文理兼收
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电子商务类 理工 物理 物理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理兼收
公共管理类 文理兼收
政治学类 文理兼收 政治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史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政治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理兼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数以后续官网发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打印,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个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

(2)身份证(附加材料里上传);

(3)个人申请报告:全面展示申请理由、成长体会、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手书,不用盖章,附加材料里上传);

(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附加材料里上传);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6)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审核后盖章,并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线上审核,请确保提交的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报名及咨询方式

特殊类型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阳光高考平台:https:// gaokao.chsi.com.cn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邮箱: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就业处网站:aeo.uibe.edu.cn

五、选拔程序及标准

1、材料审核

学校将聘请由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其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初审通过,初审通过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材料审核通过并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学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资格名单公示

5月31日前,学校将在招生就业处网站(aeo.uibe.edu.cn)和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公示资格名单。学校不再组织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公示的认定结果是录取的最终依据。

3、公布分省计划

学校将根据计划数及各省份入选考生人数,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布并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关措施。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八、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我校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收来自于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制定、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录取公示等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地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以内,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突出,有志于从事对外贸易事业、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培养潜质。

三、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44人左右。

四、报名方式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3日至4月25日

2、除了邮寄网上报名的所有材料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成长体会、未来规划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不超过1500字(A4纸大小,三页以内)。

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证明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19年4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校专项计划字样,建议使用邮局EMS。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特殊类型报名平台生成的申请表(须经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申请报告(手书);

(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材料审核结果、签约结果等信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 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我校2020年开始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足球)。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男子足球

招生计划:11人

招生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4月6日。

2.提交报名材料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返校,则推迟至测试时补交中学签字盖章版申请表);

(2)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扫描件;

(3)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与获奖证书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须包含封面与本人页);

(4)赛事组队单位出具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原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证明模板详见附件1);

(5)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6)手持身份证拍照电子照片;

(7)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及测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学校男子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初审结果查询通知将发布在本科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平台上,请考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或上网及时查看。

2.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在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测试内容: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足球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项基本素质、专项、实战能力。

一般球员:30米跑、5*25米折返跑、运球过杆射门、传准、实战;

守门员:30米跑、立定跳远、扑接球、发球、实战。

具体测试安排以报到时发放的《测试须知》为准。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测考生提前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测试报到环节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五、优惠标准及录取办法

入围公示考生录取优惠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3人);

C类:对极少数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确定最终签约名单。此类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核准,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人)。

录取时,根据相应降分政策及限报专业、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确认录取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五年,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六、入学复查及在校期间管理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查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完成运动队日常训练和比赛任务,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运动队训练是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我校将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在本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uibe.edu.cn

微信公众平台:GoToUIBE

招办电话:010-64492178(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招办传真号码:010-64493866

体育部网址: http://sports.uibe.edu.cn

体育部电话:010-64493621(负责运动训练)

公共管理学院电话:010-64493402(负责培养)

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c@uibe.edu.cn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就业处。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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