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成绩4月8日可查

  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的评卷工作已于日前结束,自4月8日上午10时起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点击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成绩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考生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二、考生如已在网上报名时订购速递成绩单,市邮政速递局将通过EMS(特快专递)将考试成绩通知单陆续送至考生填写的收件地点。

根据我市相关工作规定,考生获知本人成绩后如有异议,可于4月8日12时至4月9日12时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时,须登录招考资讯网,通过本人的成绩查询账号进入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复核费用。

市高招办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高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组织各考区实施成绩复核工作。各科目的复核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等情况。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答题卡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咨询举报电话:23769162 / 23769300

  

2021年天津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顺利结束

  我市2021年普通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于3月19日平稳顺利举行(含一次笔试和两次听力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周密安排,精心准备,严格管理,为考生创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20个考区、66个常规考点、1900余个考场秩序良好,组织平稳有序,实现了健康考试、公平考试、平稳考试、温馨考试和诚信考试的工作目标。

今年,我市继续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完善每一个关键环节,市高招办考前专门录制听力设备考前检测试播音频,供考生及各考点试听试测参考使用;各考区成立了由考试工作人员、英语教师和高三考生代表组成的听力设备考前检测组,对所有考场听力设备进行了全覆盖试听检查,确保各考场听力设备均符合听力播放技术标准。各级教育、公安、卫健、环保、电力、网信、保密、工信、气象、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在卫生防疫、交通出行、考点布置、环境整治、试答卷押运、专题气象服务、有害信息监控等方面加强综合保障,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评卷工作即将开始,预计考试成绩将在4月中旬发布。现将2021年3月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予以公布。

  

2021年天津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顺利结束

  我市2021年普通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于3月19日平稳顺利举行(含一次笔试和两次听力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周密安排,精心准备,严格管理,为考生创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20个考区、66个常规考点、1900余个考场秩序良好,组织平稳有序,实现了健康考试、公平考试、平稳考试、温馨考试和诚信考试的工作目标。

今年,我市继续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完善每一个关键环节,市高招办考前专门录制听力设备考前检测试播音频,供考生及各考点试听试测参考使用;各考区成立了由考试工作人员、英语教师和高三考生代表组成的听力设备考前检测组,对所有考场听力设备进行了全覆盖试听检查,确保各考场听力设备均符合听力播放技术标准。各级教育、公安、卫健、环保、电力、网信、保密、工信、气象、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在卫生防疫、交通出行、考点布置、环境整治、试答卷押运、专题气象服务、有害信息监控等方面加强综合保障,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评卷工作即将开始,预计考试成绩将在4月中旬发布。现将2021年3月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予以公布。

  

2021年天津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成绩4月8日可查

  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的评卷工作已于日前结束,自4月8日上午10时起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点击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成绩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考生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二、考生如已在网上报名时订购速递成绩单,市邮政速递局将通过EMS(特快专递)将考试成绩通知单陆续送至考生填写的收件地点。

根据我市相关工作规定,考生获知本人成绩后如有异议,可于4月8日12时至4月9日12时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时,须登录招考资讯网,通过本人的成绩查询账号进入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复核费用。

市高招办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高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组织各考区实施成绩复核工作。各科目的复核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等情况。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答题卡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咨询举报电话:23769162 / 237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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