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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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健委,江西省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高考体检”)信息化水平,提高高考体检信息采集质量,推进我省高考体检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省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 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

   所有参加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含高职单招等各类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二、基本原则

   自2021年开始,我省高考体检采用电子化体检方式,原则上不再采用纸质化体检,体检医生应在体检时使用信息采集设备直接录入考生体检数据,实现无纸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工作需求的信息采集模式。在高考体检信息采集工作中,各地要坚持标准统一、系统管理、科学先进的原则。

   三、体检单位

   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组织实施,高考体检原则上须在经省卫健委核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确无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的县(市、区),可在当地人民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高考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于2021年3月初开始,原则上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招考办与各相关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二)4月20日前,各地将考生电子化体检数据按《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见附件)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仍采用纸质化体检的县(市、区)须自行将考生体检表进行扫描,于4月20日前将扫描图像和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4月30日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论存疑,考生可于5月14日前向县(市、区)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由县(市、区)招考办按要求办理体检复检,并将复检结论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5月14日后不再受理考生体检复检申请。

   五、体检结果

   (一)体检结果。体检医院要对考生体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非高考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果无效。考生如因特殊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对于体检结果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的考生,工作人员要当场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并安排其复测,如复测结果仍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认可该体检结果可按规定申请复检。

   (二)复检和终检申请。各市、县(区)招考办和有关中学有义务在考生阅知体检结果时,对有疑问的考生进行相应解释和指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县(区)招考办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招考办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到当地招考办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在终检医院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按复检申请流程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

   (三)终检医院。江西省高招委、省卫健委指定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江西省人民医院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体检信息采集的组织工作

   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站在为国家选拔人才提供准确数据支持、保证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体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以考生为本、服务高校的理念。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体检医院责任和学校责任,精细组织,强化管理,严防考生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高考体检信息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高考体检信息化实施方案,建立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体系。方案要体现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技术手段等内容。要积极研究优化工作流程,分析技术手段,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宣传和沟通,切实做好体检信息数据采集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到既能打通体检工作各个环节,又能高效准确地获取体检信息,切实将2021年体检信息化指导方案贯彻好、落实好。县(市、区)招办可自行开发或向社会购买体检无纸化的相关信息服务。

   (三)严格管理,做好高考体检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

   各地要选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医护人员参加高考体检工作,一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人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人员出现“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与“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过近距离接触、近期有共同生活的亲属从境外返回、本人有持续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得选聘。各体检医院还要根据情况选聘一定数量的预备人员。

   要加强对高考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纪律教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由专业卫生防疫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操作体检系统,保证体检结果的真实准确。主检医师要使用准确且与体检系统专业名词一致的描述语。

   (四)严密程序,做好我省高考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1.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中学在校生由班主任负责到现场核实,严格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本班学生名册;社会考生由市、县(区)招考办工作人员负责到现场核实,严格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等信息,防止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2.加强体检场所管理。各体检医院要备足消毒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以及测温仪、消毒洗手设施、专用垃圾桶等物品。每日体检工作开始前,要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专人负责使用符合防疫规定的消毒药品进行全面消毒防疫。体检室、候检室在考生到达前一小时要开窗通风,体检工作全程要保持开窗。体检期间,工作人员要及时对遮眼板、门窗把手、楼梯扶手等考生经常使用的物品和触摸的位置进行擦拭消毒。当日体检结束后要再次进行全面消毒防疫。要加强考生体检时的疏导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在候检室要分散就座,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每组体检结束后,要组织考生尽快有序疏散。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体检医院在校园内合适的场所进行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项目的体检。

   3.严密高考体检管理。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现场要相对封闭,采取分小组、分批次方式,小规模、分散进行,避免人群聚集,严防疫情发生。体检工作人员全程戴医用口罩,考生戴口罩参加体检,但接受身份核验和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时须摘下,检查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体检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更换,不得继续参加有关工作。

   4.及时了解体检情况。体检期间,县(市、区)招考办要派人在现场协调有关事项,及时了解体检进程,了解体检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五)遵守规范,加强高考体检信息采集数据的管理

   高考体检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信息又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各设区市要充分重视体检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科学制定高考体检信息管理方案。要采取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明确管理流程、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高考体检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做好体检信息管理和上报工作。

   (六)以人为本,做好考生高考体检服务工作

   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要根据当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体检场次,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尤其对残疾考生和身体有缺陷的考生应给予特别关爱。要耐心接受考生咨询,对体检限报和不宜就读专业要进行认真解释,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体检时间、程序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会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共同做好防疫知识宣传,让考生和考生家长理解、配合体检医院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营造良好的体检工作氛围。要在体检场所张贴必要的体检工作流程图和指示标志,全方位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七)加强监督,严肃高考体检工作纪律

   高考体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做到准确无误,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考体检工作实行“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加强高考体检工作全过程监督,要主动协调纪检监察人员到场参与高考体检工作。对在高考体检工作中对因落实工作责任不力,疫情防控举措落实不到位,以及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误、工作不仔细造成漏检、错检、错填、漏填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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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docx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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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

   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1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9年10月31日);

   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

   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人。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初中毕业生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同时兼报。往届毕业生及一年制中职生不得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统一高考。

   2.面向省外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不受理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申请。

  二、报名时间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00-7日17:00。

   在校生申请报名与信息采集工作应在网上报名前尽早启动,具体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招考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网上报名期间,县招考办须设立县级报名点,在正常工作时间现场受理考生报名申请。

   随迁子女等考生如因特殊情况错过集中报名时间的,可凭就读地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招考办申请补报名,艺术体育类考生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19日(逾期不补),其它考生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3日。

   参加2022年高职单招未能按时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022年3月1-3日统一办理补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县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二)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可在原毕业学校所在县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或户籍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设区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报名点由县招考办统筹设置,各普通高中及有关中职、技工学校应严格按照属地县招考办要求做好报名点设置及学生报名组织工作。

   (三)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直接到学籍或居住地所在县招考办申请报名,江西户籍在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考生到户籍所在县招考办申请报名。

   (四)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可持江西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定居地或学籍所在县招考办申请报名。

   (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办理资格申报、审核手续,才能认定其相关资格。

  四、报名方式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包括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考生单招,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等特殊形式招生)的考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相关信息后再完成网上报名。

  五、报名类别

   (一)普通高考报名分为文史、理工两大科类,每个科类再分为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三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再兼报艺术或体育类(艺术和体育不能同时兼报)。兼报艺术类的考生除可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只能在足球、篮球中选择一个选考科目。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体育类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录取。报考运动训练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本科报名。

   艺术、体育类报考详情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阅《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兼报办法》。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同时兼报艺术类。

   “三校生”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学类。

   (三)文化考试科目

   文史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技术科目。

   理工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技术科目。

   三校生文理类: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招考办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具有指纹信息,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另交验: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监护人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少年班(含数学英才班等)须凭招生高校提供的附有考生名单书面函件。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22年7月)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须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可由学校统一提供,社会考生可由所在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表样可在报名网上下载。鉴定单位或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二)资格审核:报名点工作人员须认真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项信息,特别是要根据户口簿信息确认其是否属于农村考生身份。

   农村考生确认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登录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20/36.html查询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地最新代码)或户改前考生户口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三)信息采集:报名点使用报名系统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本信息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逐一采集考生图像。在校学生采集报名信息时须由班主任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凭临时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并抓紧办证和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凡在 2022年4月30日前未补刷的考生,报名系统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报名密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保密。

   (五)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该表将作为高校录取依据的电子档案材料之一,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含农村医学定向)、苏区专项报考条件以及具有优惠加分资格的考生须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勾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及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还须按时提交纸质申报表(表样及报考条件可网上下载)。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以及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校验信息:2021年11月8日前,各报名点完成考生信息审核、校验。11月9日前,各县招考办审核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七)报名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需于11月10-14日完成网上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2:00,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江西银行、江西农商银行(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

   网上缴费项目及标准:单报本科180元/人,单报高职(专科)150元/人,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人,报“三校生”对口招生120元/人。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的考生需另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兼报体育类考生需另缴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

   另,体检费(60元/人)由县招考办代收。

   (八)信息确认:2021年12月20日前,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组织考生现场核对本人表中的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报名登记表》确签后由县招考办统一汇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九)信息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招考办申请。

   1.身份信息修改:涉及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户籍等身份信息,须重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修改;修改照片信息须由县招考办审验确为本人,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重新拍照进行修改,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4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变更姓名的申请,考生可在录取高校报到之后,向公安部门提出更名申请。

   2.报考信息修改: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科类不得更改,报考层次与兼报科类修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其中,兼报艺术类统考专业修改时间为2021年11月15-19日,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修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兼报体育类修改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报考层次只允许单报改兼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3.特征信息修改:涉及应届或往届、农村或城镇、政治面貌、毕业学校、个人简历、个人特长、联系方式等信息修改,由县招考办受理考生申请、审验有关材料后,在报名管理系统予以更改,修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规定时间内的信息修改及审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五集中进行。考生信息修改后,县招考办须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七、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实行省、市、县、校四级审查、抽查制度。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要求,学校负责对在校生考生的报名资格逐一审查并签字确认,县招考办负责对社会考生的报名资格及考生各类专项报考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并签字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审签后交由县招考办留存备查,有关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报考资格、优惠加分资格审核表须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县招考办负责全面审查,学籍管理部门须积极支持。对考生的农村户籍等信息需要公安部门协助核查的,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协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公治字〔2018〕6号)精神,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协查。于2021年12月31日前会同报名点完成对本县(市、区)考生的资格审查,经办人、负责人须在审核名单上签字确认。

   设区市招考办进行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10%。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八、考生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县招考办组织的高考体检,未参检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时间由各县招考办具体安排。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做好考生信息采集等环节的防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广泛宣传报考政策,特别是外省籍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政策规定、专项招生对考生户籍学籍的具体要求、报考类别以及本专科兼报、单报等注意事项。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往年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考生信息采集是报名环节最基础的工作,也是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的关键,必须强化责任,规范操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在进行现场采集信息时,必须逐一确认考生身份,防止差错,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报名过程进行录像备查。

   (三)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各报名点、县(市、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依据报名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审查各类考生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问责制,学校(报名点)、县招考办为责任主体,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十、其它

   本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8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美术与设计学类查分网址入口

   “江西教育网”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是全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查询的权威指定网站。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时间:2021年1月6-7日(周三至周四)工作时间内,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要求:考生须向高考报考点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3.复核范围:是否存在漏改、漏统。评卷宽严不在复核范围内。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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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卫健委,江西省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高考体检”)信息化水平,提高高考体检信息采集质量,推进我省高考体检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省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 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

   所有参加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含高职单招等各类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二、基本原则

   自2021年开始,我省高考体检采用电子化体检方式,原则上不再采用纸质化体检,体检医生应在体检时使用信息采集设备直接录入考生体检数据,实现无纸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工作需求的信息采集模式。在高考体检信息采集工作中,各地要坚持标准统一、系统管理、科学先进的原则。

   三、体检单位

   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组织实施,高考体检原则上须在经省卫健委核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确无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的县(市、区),可在当地人民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高考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于2021年3月初开始,原则上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招考办与各相关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二)4月20日前,各地将考生电子化体检数据按《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见附件)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仍采用纸质化体检的县(市、区)须自行将考生体检表进行扫描,于4月20日前将扫描图像和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4月30日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论存疑,考生可于5月14日前向县(市、区)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由县(市、区)招考办按要求办理体检复检,并将复检结论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5月14日后不再受理考生体检复检申请。

   五、体检结果

   (一)体检结果。体检医院要对考生体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非高考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果无效。考生如因特殊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对于体检结果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的考生,工作人员要当场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并安排其复测,如复测结果仍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认可该体检结果可按规定申请复检。

   (二)复检和终检申请。各市、县(区)招考办和有关中学有义务在考生阅知体检结果时,对有疑问的考生进行相应解释和指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县(区)招考办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招考办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到当地招考办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在终检医院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按复检申请流程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

   (三)终检医院。江西省高招委、省卫健委指定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江西省人民医院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体检信息采集的组织工作

   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站在为国家选拔人才提供准确数据支持、保证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体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以考生为本、服务高校的理念。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体检医院责任和学校责任,精细组织,强化管理,严防考生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高考体检信息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高考体检信息化实施方案,建立体检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体系。方案要体现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技术手段等内容。要积极研究优化工作流程,分析技术手段,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宣传和沟通,切实做好体检信息数据采集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到既能打通体检工作各个环节,又能高效准确地获取体检信息,切实将2021年体检信息化指导方案贯彻好、落实好。县(市、区)招办可自行开发或向社会购买体检无纸化的相关信息服务。

   (三)严格管理,做好高考体检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

   各地要选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医护人员参加高考体检工作,一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人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人员出现“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与“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过近距离接触、近期有共同生活的亲属从境外返回、本人有持续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得选聘。各体检医院还要根据情况选聘一定数量的预备人员。

   要加强对高考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纪律教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由专业卫生防疫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操作体检系统,保证体检结果的真实准确。主检医师要使用准确且与体检系统专业名词一致的描述语。

   (四)严密程序,做好我省高考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1.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中学在校生由班主任负责到现场核实,严格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本班学生名册;社会考生由市、县(区)招考办工作人员负责到现场核实,严格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等信息,防止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2.加强体检场所管理。各体检医院要备足消毒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以及测温仪、消毒洗手设施、专用垃圾桶等物品。每日体检工作开始前,要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专人负责使用符合防疫规定的消毒药品进行全面消毒防疫。体检室、候检室在考生到达前一小时要开窗通风,体检工作全程要保持开窗。体检期间,工作人员要及时对遮眼板、门窗把手、楼梯扶手等考生经常使用的物品和触摸的位置进行擦拭消毒。当日体检结束后要再次进行全面消毒防疫。要加强考生体检时的疏导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在候检室要分散就座,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每组体检结束后,要组织考生尽快有序疏散。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体检医院在校园内合适的场所进行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项目的体检。

   3.严密高考体检管理。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现场要相对封闭,采取分小组、分批次方式,小规模、分散进行,避免人群聚集,严防疫情发生。体检工作人员全程戴医用口罩,考生戴口罩参加体检,但接受身份核验和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时须摘下,检查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体检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更换,不得继续参加有关工作。

   4.及时了解体检情况。体检期间,县(市、区)招考办要派人在现场协调有关事项,及时了解体检进程,了解体检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五)遵守规范,加强高考体检信息采集数据的管理

   高考体检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信息又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各设区市要充分重视体检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科学制定高考体检信息管理方案。要采取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明确管理流程、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高考体检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做好体检信息管理和上报工作。

   (六)以人为本,做好考生高考体检服务工作

   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要根据当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体检场次,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尤其对残疾考生和身体有缺陷的考生应给予特别关爱。要耐心接受考生咨询,对体检限报和不宜就读专业要进行认真解释,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体检时间、程序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会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共同做好防疫知识宣传,让考生和考生家长理解、配合体检医院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营造良好的体检工作氛围。要在体检场所张贴必要的体检工作流程图和指示标志,全方位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七)加强监督,严肃高考体检工作纪律

   高考体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做到准确无误,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考体检工作实行“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加强高考体检工作全过程监督,要主动协调纪检监察人员到场参与高考体检工作。对在高考体检工作中对因落实工作责任不力,疫情防控举措落实不到位,以及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误、工作不仔细造成漏检、错检、错填、漏填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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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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