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科学选拔人才,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的2科,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专业类别志愿设置与填报及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类。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工作按四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成绩、普通类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军事、公安、司法等院校及其他需要体检、面试或签订协议的院校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军事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军事院校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军事、公安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的院校,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和国家专项计划普通类专业,即非定向计划、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特殊类型志愿和普通志愿,其中特殊类型志愿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设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志愿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中填报。对于普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对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和预科班计划,符合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先进行特殊类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志愿投档。对于特殊类型志愿,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全部投档;对于普通志愿,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招生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族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

3.专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类专业;需要面试的乘务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各类特岗人员计划等专业。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定向培养士官、公安、乘务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二)艺术类。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以普通类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对于不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招生院校可在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成绩要求。

艺术类各录取批次投档录取后,对录不满额的院校分别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本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有关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其中,第1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不超过105%。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我省划定的相应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相关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的自划线。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或者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采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我省统一投档规则,并安排到平行组,原安排在平行组的保持不变。

本科批的志愿设置、填报及投档录取方式与本科提前批相同。

3.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本科、高职专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对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3.专科提前批。为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本批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体育类各批次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要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1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要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员工和各级考试招生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师资队伍补充机制,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三)做好宣传培训和志愿指导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做好政策解读,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志愿指导,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理解考试招生政策。

(四)开展模拟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安排做好2021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各级政府对各个环节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要通过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国家任务计划

  说明

1.征集志愿具体专业计划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

2.军检结论符合下表备注中相关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校志愿。考生可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军检结论。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一、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按志愿投档(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相应专业类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单个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对于采用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需面试或签约的为100%);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物理类、历史类)的排序成绩由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各类优惠加分要根据适用范围确定分值)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成绩由综合成绩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其中,体育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艺术类平行组专业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职高(音乐类)、职高(美术类)、职高(服装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职高对口专业类别,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5.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以及本科批艺术类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两次征集志愿。

按我省政策规定,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艺术类(非平行组除外)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专业成绩最大降分幅度为 6 分,文化成绩不降分;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高校定向就业(不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招生计划,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面向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本省属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本省属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的计划〔其中对聚居区(乡、镇)的考生(即少数民族优惠分为20分的考生),须优先投档,聚居地生源不足时,再按志愿面向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 80 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优惠资格审查。

高等学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其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民族班计划面向全省通过少数民族资格审核的考生招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面向全省具有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教育部学生司下发)招生,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投档。

7.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艺术类平行组院校(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并按排序分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艺术类非平行组院校(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8.艺术类调整(机动)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按照当前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

对于其他批次科类的调整(机动)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在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追加的计划,用于录取按志愿(或征集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按所有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不得降低原录取标准录取考生;采用单个志愿投档的,在不改变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按计划顺延投档。

二、非志愿投档

1.空军飞行学员、海军飞行学员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高校通过网络和传真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省考试院按名单实行批件调档。

2.非志愿投档由计算机按照投档模板设定的投档条件自动按计划数1:1投档。

3.非志愿投档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投档程序

1.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录取管理组会同信息技术组写出投档模板书面报告,报总协调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信息技术组负责设定计算机投档条件模板。投档模板设置应选派两名以上熟悉招生业务且参加数据准备工作的人员承担,并分别负责录入和复核,设置完后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然后方可开始本批次投档。

2.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投档。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投档。

3.批量投档前,计划调整人员应认真核对和调整计划,并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确认各院校投档比例。批量投档操作之前,要断开与招生学校连接的网络,做好数据备份。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商录取管理组负责人后下达批量投档指令,批量投档操作由两名投档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其中一人负责投档操作,另外一人协助做好投档前的准备工作和投档过程中参数设置的核对和投档后的数据检查。批量投档结束后,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投档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备份,开启对院校的网络连接。

4.非志愿投档一律按批件投档。批件投档需由招生学校出具相关报告,说明批件投档考生的招生类型,并经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负责。批件须报送录取管理组和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签字,呈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方可交计算机操作员执行。投档完成后,投档审批单由操作人员负责保管、整理和封存。

5.在投档过程中,如遇到特殊问题,须及时向小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报告。对计算机操作员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身份验证和日志存档管理办法。

6.各批次录取审批结束后,不办理退档删除、改录等手续。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国家任务计划

  1.征集志愿具体专业计划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

2.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省级优师专项、农技特岗人员、水利特岗人员面向户籍所在县区考生招生;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招生,全省考生均可填报。录取时,首先按照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分县(市、区)、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含当地降分考生)。生源仍然不足的县(市、区),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本市州生源不足的,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计划;

4.农技特岗人员、水利特岗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招生,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12日 15:00 前将预签协议送达户籍所在地县区的相关部门,未按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需要面试的公安专业。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可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网址:https://www.hneeb.cn/weixin/status_gongan.html);

6.报考航海类和公安类(非面试)的考生,应注意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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