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21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本次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7科,各科考试内容及形式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生在其借读学校报名。2021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前须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考籍号和登录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页面,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1〕1号)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费用。

(三)报名要求

1.各地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切实做好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等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编排考籍号,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考籍号前两位为21。

2.学籍发生变动且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考试机构)应于报名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输入本市(区)转出考生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正式报名开始前两天下载本市(区)转入考生相关信息交县级考试机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应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考证明表》(学考表10),交由中学在报名前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处处理。

4.2021年1月2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级考试机构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社会人员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级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生数码照片。各县级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止替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四、考场编排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考点设在乡(镇)的,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考试要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确有困难的,经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点,考试监控信息必须保存半年,以备查验。

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1年2月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编排考场。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考试机构在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2021年3月1日前,各市级考试机构上报《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3)和《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4)。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

(三)2021年3月12日前,县级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区)、考点各一份。

(四)2021年3月19日前,县级考试机构打印下发《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对首次报考或者新转入的考生,还要打印下发《准考证》。同时,打印《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考生照片信息表》,随试卷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五、工作要求

报名工作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各级考试机构一定要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报考。要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各级信息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各种差错的发生。同时,各级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防控方案,特别是回户籍地报名的考生,县级考试机构要细化工作举措,减少人员聚集。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处置,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11日

  

2021年陕西省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21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本次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7科,各科考试内容及形式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生在其借读学校报名。2021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前须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考籍号和登录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页面,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1〕1号)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费用。

(三)报名要求

1.各地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切实做好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等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编排考籍号,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考籍号前两位为21。

2.学籍发生变动且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考试机构)应于报名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输入本市(区)转出考生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正式报名开始前两天下载本市(区)转入考生相关信息交县级考试机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应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考证明表》(学考表10),交由中学在报名前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处处理。

4.2021年1月2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级考试机构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社会人员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级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生数码照片。各县级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止替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四、考场编排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考点设在乡(镇)的,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考试要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确有困难的,经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点,考试监控信息必须保存半年,以备查验。

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1年2月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编排考场。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考试机构在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2021年3月1日前,各市级考试机构上报《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3)和《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4)。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

(三)2021年3月12日前,县级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区)、考点各一份。

(四)2021年3月19日前,县级考试机构打印下发《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对首次报考或者新转入的考生,还要打印下发《准考证》。同时,打印《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考生照片信息表》,随试卷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五、工作要求

报名工作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各级考试机构一定要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报考。要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各级信息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各种差错的发生。同时,各级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防控方案,特别是回户籍地报名的考生,县级考试机构要细化工作举措,减少人员聚集。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处置,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11日

2021年陕西省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21〕37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报考条件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02

招生程序和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

(一)宣传报名

各级征兵办公室、招生办、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家长和中学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查询。

  

  (二)志愿填报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设3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三)体格检查和面试

体检、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7月3日至7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并提前报告省征兵办公室。

1.体格检查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4倍分院校、分科类、分性别确定参加我省体格检查和面试的考生名单,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开。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8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给省征兵办公室,由省征兵办公室分发各市。各市征兵办公室要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市征兵办公室须按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2.面试

由省、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在体格检查时共同组织,成立面试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为主;场地由市级征兵办公室负责设置。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1)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各市(区)考生参加体检、面试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10日前。由考生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指导县级征兵办公室,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由市级或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式样见附件3)。各市征兵办公室于7月10日前,将经审核后的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上报省征兵办公室,8月20日前将录取考生的《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和《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五)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从第二、第三志愿中根据缺额按照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补充档案。当3个志愿人数仍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从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投档比例按照1∶1执行。

7月11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8月10日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六)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03

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招生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由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二)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消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04

入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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